摘要:本文從當前工業園區實際出發,分析了工業園區消防工作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淺析了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工業園區消防工作的對策,并對工業園區消防工作面臨的首要任務作了簡要論述。
一、工業園區基本概況簡介
工業園區是一個國家或區域的政府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通過行政手段劃出一塊區域,聚集各種生產要素,在一定空間范圍內進行科學整合,提高工業化的集約強度,突出產業特色,優化功能布局,使之成為適應市場競爭和產業升級的現代化產業分工協作生產區。我國的工業園區包括各種類型的開發區,如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以及省級各類工業園區等。工業園區的用途相當多元,除了工廠、廠辦等一般工業設施之外,亦可提供高科技產業使用,甚至有研究機構與學術機構進駐。工業園區如經過妥善的開發,通常會發展成為一個產業聚落。
在我國,工業園區作為區域經濟發展的新焦點,數量和規模不斷增加,據《中國工業園區開發運營模式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前瞻》數據統計,截至2010年末,我國國家級高新區的有83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有107家,通過規劃論證正在建設的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數量達到39個,其中通過驗收的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有12個。中國各個省、大部分地市甚至部分縣都已開始建設自己的工業園。就云南而言,截至2013年底,云南各級各類產業園區共164個,其中已經建設并投產的118個工業園區共完成工業總產值7182.49億元,實現稅金775.93億元,安排就業87.55萬人,成為了全省范圍內影響舉足輕重的大型產業經濟體。就玉溪高新區而言,其發展過程經歷了三大階段,1992年8月建立玉溪經濟技術開發區,1998年9月列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12年8月晉升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目前,高新區已經形成了一園三片區的招商引資發展空間,總面積45.45平方公里(南片區7.74平方公里、九龍片區7.04平方公里,龍泉園區60平方公里。南片區已形成以發展卷煙及“兩煙”配套、生物制藥為主的現代化園區,低層次開發的土地將實施“退二進三”,提升產業形態,大力發展總部經濟、金融保險和研發交易中心。九龍片區著眼于園區建設與美麗鄉村建設和諧發展,大力發展電子信息、生物產業,構建生物醫藥產業功能區、電子信息產業功能區、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功能區、農產品精深加工產業功能區和現代服務產業功能區。龍泉園區按照“綠色產業、發展引擎、產城融合、宜居家園”的發展定位,重點發展高端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服務五大產業,努力將園區建設成為以綠色產業為主導,以科技研發為支撐,集產、學、研、居為一體,環境優美的多功能復合型生態新城。轄區規模以上企業38家,工商登記企業1850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47家,高層建筑60棟,易燃易爆場所4家,2017年5月,經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府下發《關于印發玉溪高新區龍泉園區一體化發展實施意見》玉政發〔2017〕31號,明確提出:將龍泉園區劃歸高新區進行開發,江川區協調好征地、拆遷、社會管理和維穩等社會服務工作。
二、工業園區消防工作現狀
近年來,工業園區憑借招商引資政策優勢,吸引不少國內外和省內外企業投資,經濟得到快速發展。經調查發現,部分工業園區消防安全工作卻不容樂觀,行政審批、消防監督、基礎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隊站建設等方面存在諸多薄弱環節。
(一)招商引資需求與消防行政審批不相適應。工業園區是一個地區的經濟支柱,入駐園區的投資項目是黨委政府的招商項目或重點項目,為加快項目落地進程,多數項目一貫按照“三同時”推進,工程先開工建設后審批是的各地黨委政府一貫的做法,導致消防部門在行政許可上產生面臨較大阻力。隨著各類工業園區建設的加快,由于行政審批等原因,部分消防規劃沒有同步進行,消防規劃的滯后導致了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跟不上,導致這些新建的廠房存在諸多先天性火災隱患,嚴重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多數工業園區未編制消防規劃,或對工業園區產業項目定位不準確,導致消防規劃不合理。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嚴重滯后,市政消火栓大多未能與工業園區建設同步配套施工,造成市政消火栓數量不足,消防給水管網壓力、流量等不符合要求,無法滿足消防用水的需要。近年來國各類工業園區內發生的多起影響較大的火災事故,調查后發現的問題諸多是由于園區企業的設計、施工多數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先天性火災隱患突出,存在總體規劃布局不合理,建筑耐火等級低,未按要求設置消防水源、建筑消防設施設置不合理、防火(煙)分區、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等火災隱患。
(二)工業園區消防工作滯后于園區規模發展。一是工業園區消防工作落實不到位。部分工業園區“重經濟發展、輕安全生產”的顯現較為突出,消防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現象普遍存在。二是火災隱患比較突出,部分企業主自身對消防安全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擺不正企業發展與消防安全的關系,只片面追求經濟利益,不顧消防安全,貪圖眼前小利,忽視安全成本投入。三是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部分園區企業雖然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合格,但在使用經營過程中擅自改變消防安全布局,將原有建筑物間的防火間距或消防通道搭建成倉庫或車間,造成消防車道、防火間距不足、防火分區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帶來新的消防安全隱患。
(三)消防救援力量建設與園區發展不相適應。消防救援力量比較薄弱,無法滿足撲救較大以上火災要求。部分園區位于遠離中心城區,截至目前,尚未建立現役或專職消防隊伍,一旦發生火災,經濟損失及社會影響較大。部分中心城的工業園區,僅依托現有現役消防隊伍。造成執勤中隊責任區范圍廣,保護半徑大,到達距園區車程較長。同時,園區內聚集了勞動密集型企業、化工企業等各類廠房場所,給火災撲救帶來較大難度,消防救援力量較為單薄。
(四)部分工業園區生產經營火災危險性較大。一是生產與儲存的物料絕大多數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性。工業園區內部分化工企業生產使用的原料、中間體和產品絕大多數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等特性,園區內企業的儲罐區等重大危險源多,不但是危險物質與能量的集合點,也是輸送的“中轉站”,操作不當或稍有疏忽就極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人員中毒以及腐蝕、窒息、靜電和雷擊等事故。二是生產工藝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生產工藝過程的火災爆炸危險性與生產裝置規模、工藝流程和工藝條件有著必然聯系,因設計不合理、材質缺陷、焊接質量差、密封不嚴、操作失誤或受物料腐蝕等因素均會導致可燃物泄露,引起火災爆炸事故。三是化工企業的火災爆炸危險性較大?;@區內的企業往往緊密布置,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后,極有可能造成相鄰企業之間連鎖爆炸,容易造成群死群傷。此外,化工火災一般具有燃燒蔓延迅速、延續時間長、溫度高輻射性強等特點,增加了滅火救援的難度。
(五)工業園區消防工作從業人員素質有待提升。一方面是大部分部分企業主平時不注意消防常識的學習和員工的培訓,導致消防安全的責任人和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不強,對消防法規以及遇到火災時緊急疏散等都知之甚少,無法履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安全職責,自救的能力相當弱。另外一方面因各單位企業工作人員流動性大,造成員工不熟悉單位內部消防器材、設施使用、重點部位情況的現象普遍,特別是園區的小企業,由于各自本身的經營狀況及單位性質,單位內部員工流動性很大,每隔幾個月就可能更換一次,出現了企業部分員工對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部分員工甚至根本不會識別和使用消防器材。這給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三、加強工業園區消防工作的建議
(一)完善工業園區消防立法。從全國而言,目前針對工業遠處出臺的法律法規屈指可數,較為完善的僅僅貴州省黔西南州出臺了《黔西南州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由此可見,出臺工業園區消防工作相應政策法規是當前迫不及待的一項事務。結合云南現狀分析,目前已經投產的118個工業園和剛剛組建的滇中新區消防工作面臨巨大壓力,從省政府層面出臺相應政府規章顯得尤為重要。按照《云南省工業園區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9號)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工業園區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消防工作作為維護社會面穩定的一項重要內容,應當及時提請省政府盡快出臺工業園區消防工作管理辦法,切實解決工業園區行政審批面臨的窘境,加快工業園區消防規劃編制和落實,明確消防工作主體責任、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責任、消防工作保障等內容,從立法層面完善工業園區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消防管理每一個決策都要有法可依、每一個環節都要有章可循、每一項考核都有依據,每一項工作都有標準,真正做到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二)抓好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工業園區消防規劃納入總體規劃,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工業園區建設同規劃、同建設、同實施。對已經建成的園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本著“適度整改、全面完善、重點防范”的基本原則,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實施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裝備建設等的落實工作。對新建的工業園區,堅持從源頭把關,嚴格依照消防規劃要求,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地抓好建設,確保消防站、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礎設施與其他市政設施同步建設。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救援需要的,增建、改建、擴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取水設施等消防設施,滿足實戰需要。
(三)推動建立完善滅火救援力量建設。一是要立足于縣區政府(管委會)第一責任,著力構建適合工業園區規模和發展需要的消防力量,組建相應的現役消防中隊或者專職隊,切實解決現有消防站保護面積過大、力量不足的實際問題。二是應當按照《消防法》規定,明確工業園區內規模以上的相關企業建立專(兼)職消防力量的職責任務,有條件的應依托企業員工、保安人員,籌備建立滅火救援隊伍,增強第一時間到場的滅火救援力量。在此基礎上,消防隊站建設應當進一步加強人員力量組建,結合企業規模的擴展和生產工藝的革新,逐步增加專職消防隊站數量、人員規模和專家力量,擴大執勤保衛覆蓋面,提升處置事故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有效處置。三是參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建議根據工業園區實際情況分類、分步、分批實施企業消防力量建設,配備相應的消防車輛、器材和消防裝備。隨著近年來工業園區的發展,在一些園區早期配備車輛、裝備器材的基礎上,應當按照每年適量增加的原則,進一步加強裝備更新,已經達到退役年限的消防車輛及時進行更換,增加應對撲救高層建筑火災、易燃易爆火災和大跨度大空間火災事故的高噴消防車、泡沫消防車和排煙消防車輛,配齊從屬企業的專職隊伍車輛器材等裝備,確保滿足現有行業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需求。
(四)規范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強工業園區消防工作組織領導。各級組織應加強對工業園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把對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年度工作考評中,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絡。按照《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督促企業規范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單位消防安全領導機構,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同時,應當充分發揮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消防安全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定期研究部署工業園區消防工作,及時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切實加強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強部門聯合監管。針對工業園區部分建設項目無行政許可、火災隱患突出、先天性火災隱患等一系列問題,給消防工作帶來的影響,建議由各級政府加強統一領導,協調發改、國土、規劃局、住建局、安監局、管委會和公安消防等部門,同步幫助指導解決審批手續以外的安全措施。三是推動職能部門嚴格履職。政府各職能部門應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落實園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監督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加強消防監督執法,對不按照法律法規生產經營的企業進行嚴厲查處,并將企業消防工作存在問題抄告管委會、工信委、銀監、證監等部門,對企業履行消防工作主體責任進行層層監管。
(五)強化專消防從業人員隊伍建設。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是工業園區內企業消防工作的核心力量,是開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基礎,消防管理人員是做好企業消防工作的直接承載者,擔負著日常管理、專項工作、巡查檢查、維護管理等多個角色,園區應當著力構建專兼職消防隊伍組織建設、體系建設,調整消防工作從業人員結構,提升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制定常態化的消防工作培訓機制,積極引進消防中介培訓機構,提升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切實加強園區企業的消防管理實力。在強化內部人員素質的同時,還“借助外力發現問題”,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對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的認證、指導、評價,每年引入中介對園區消防工作從業人員進行常態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評價,評價結果納入園區對各廠區和各部門的年度安全考核,切實解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盲點和誤區。
(六)創新工業園區企業管理模式。針對當前工業園區企業規模不擴展的現狀,建議引進企業HSE自主化管理體系,將企業HSE管理納入企業入駐工業園區的前置條件,建設并嚴格落實國際通行的HSE(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建設,這是工業園區企業自身提高安全等級,應該借助各級政府(管委會)重視消防安全和利用企業自主安全意識提高的大好機會,結合石油化工企業HSE管理體系建設經驗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完善充實到符合企業自身實際的HSE體系中,形成具有行業特點的消防管理HSE管理體系,從根本上改變單一的管理模式,將消防安全管理與企業管理融為一體,打造一套三位一體覆蓋的管理系統。
工業園區作為地方政府經濟支柱,對地域發展起到關鍵作用,應當堅持“自主管理、行業管理、創新管理”的方式,著眼于經濟發展與安全發展的全局,承擔社會經濟安全發展的重任。在滇中新區組建初期和全省工業園區雨后春筍般發展的時候,應當抓住機遇,不斷加大對工業園區消防工作的管理和創新力度,堅持融入發展,不斷夯實工業園區消防工作基礎,確保工業園區健康、安全發展,積極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